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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准则》《条例》,做严肃纪律严明规矩的表率

发布时间:2016-05-23 阅读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11133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作为党的基层干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首先是立好规矩。以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党日活动为常态,开展党纪条规及案例警示教育,树立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和认识;抓住重点问题管住关键环节,围绕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列出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党员负面清单;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其次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常态化监管,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把线索分类处置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根本措施。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两学一做”要求,认真对照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提升适应基层工作变化的基本技能和素养,恪守践行“三严三实”,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四是做到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朱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