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 有限公司
八期循环水药剂和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发标时间: 2022 年3 月 3 日
第一部分 招标通知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决定组织此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八期循环水药剂和维护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资格
3.1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
4、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2 年 3 月 3 日。
5、投标截止日期: 2022 年 3 月 8 日 1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投标地点: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昆仑山路8号
联系人:刘爱成
电话:0518-8234976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八期循环水药剂和维护 |
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 副本 1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
3 | 招标单位 |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招标方有权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延长投标有效期。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商务联系方式 | 2022 年 3 月 8 日 10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刘爱成 ,电话: 18105139689 |
6 | 答疑截止时间及技术联系方式 | 2022 年 3 月 6 日 16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杨道文 ,电话: 13951495866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22 年 3 月 8 日 开标地点: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
8 | 货款支付 | 每季度结算一次,材料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相关费用需事先经过招标方和中标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结算。在收到发票30天付款。 |
9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完成交货, 在合同生效后20 个工作日加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
1 总则
本项目是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的水处理项目。
2 投标书的编制
2.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质证明文件,须满足公司供应商准入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2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2.2.1 投标承诺函(附件1)
2.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2.2.3 投标报价表(附件3)
2.2.4 投标单位简介
2.2.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2.6 企业资质情况表(附件4)
2.2.7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及证明文件
2.2.8 售后服务承诺书
2.2.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2.10 技术投标资料
2.3 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 2 份,(分别标以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商务报价资料需单独密封。
2.4 投标单位对所投设备和服务只能提供唯一报价(此报价需包含所有费用,需列出价格明细),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用人民币填写。
2.5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确需改动,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3 投标书的递交:
3.1投标单位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3.1.1项目名称:
3.1.2项目编号:
3.1.3 投标单位:
3.2 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2 年 3 月 8 日 10 时前,将投标书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3 投标单位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至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盖章后送交招标单位,修改书仍需按第3.1条款规定进行。
3.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3.4.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3.4.2 投标书未盖单位公章;
3.4.3 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4.4 投标书逾期送达;
4、开标与评标
4.1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根据招标书填写开标汇总表,并由招标小组成员签字。
4.2 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单位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单位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书中实质性内容和报价加以修改。
5、评标原则:
5.1首先进行技术评标,淘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供应商;
5.2商务与技术综合最优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6、签订协议
6.1中标方收到招标方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另不向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6.2招标人、投标人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解释、澄清等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7、投标方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公用工程部八期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大约1500立方米/小时,水质需要添加药剂处理,来保证循环水水质,确保设备换热效果,合作单位单位免费提供加药设备,并提供化学药剂的MSDS,,对我公司人员进行培训和免费对循环水系统现场维护,
1、 循环水水质分析项目和标准:
样品 项目 | 循环水 |
PH | 8.0-9.4 |
电导度(us/cm) | ≤2500 |
铁离子(mg/l) | ≤2.0 |
浊度(NTU) | ≤20 |
浓缩倍数 | 3-5.0 |
M-碱度(mg/l.asCaCO3) | ≤300-500 |
钙硬度(mg/l.asCaCO3) | ≤350-550 |
氯化盐(mg/l) | ≤500 |
有机磷(mg/l) | 5.0-8.0 |
正磷(mg/l) | ≤2 |
碳钢腐蚀率(mm/a) | ≤0.075 |
异氧菌总数 | ≤1*105 |
余氯ppm | 0.2—0.5 |
2、 技术要求:
1) 监测所用的腐蚀挂片为未经预膜处理的挂片,挂片悬挂位置为冷水池或回水总管处
2) 停车检修机会,乙方负责对甲方换热系统进行结垢情况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3) 负责提供药剂的组分、验收指标、使用方法、检验方法、产品说明书(MSDS)等,
每批次的药剂应提供出厂化验单和合格证。
4)乙方应至少提前一周预见系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每半月向甲方主管部门提供水处理技术参数分析及水质处理情况报告。
6)每季度出具循环水系统运行总结。
7)在甲方进行大修、小修及停车时,对于循环水系统的维护给予技术支持和提供现场维护设备和人员。
8)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9)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加药系统的设备、控制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确保相关设备及仪表终始处于良好运行状况。
10)年底出具全年的水质的维护报告
3、一般约定
1、在试运行初期,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系统和工艺检查确认;夏季每月2次到现场的检测、加药及日常水质管理,检查自动加药排污装置运行状态,并提供水质检验报告。
2、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而要求乙方增加水质分析项目或检测项目。
3、在系统发生异常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最迟5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直至系统转为正常后方能离开。
4、日常水质检测数据仅作为乙方药剂调整时的参考,循环水系统水质的最终评定标准仍以系统的实际结垢、腐蚀情况为依据,若出现因水质处理不佳而导致循环水系统发生严重的腐蚀、结垢、设备穿孔等现象,系统发生较严重的水质处理问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4、双方责任与义务
编号 | 说明 | 责任方 | 备注 | |
甲方 | 乙方 | |||
1 | 补水和循环水水质定期检测 | ▲ | ||
2 | 提供各系统水量基本资料 | ▲ | 仅作为供乙方参考,具体水量乙方根据相关信息及工程经验确定 | |
3 | 合同期内的设备维护、药剂提供并配制加入 | ▲ | ||
5 | 技术培训 | ▲ | 药剂MSDS提供 |
5、乙方的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各循环水情况,分水系确定循环水处理药剂配方(包括缓蚀阻垢剂、杀菌剂、清洗等)的筛选;
2、正常运行时的水处理加药和技术服务;
3、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
5、专职技术服务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循环水处理技术服务(包括检查循环水运行状况、加药装置运行状况及加药设备维护、每月的各循环水水质分析及监测,异常情况发生时,5小时以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24小时待命;如在工作日外发生紧急情况,则6小时内到现场协助招标方解决问题)。
6、技术服务工程师须具有工业循环冷却水专项技术管理经验,每月现场技术服务并检测、分析水质情况并出具技术服务报告,每月提供月度技术服务报告,
7、维护加药设备外观整洁,无明显污染物及锈蚀;
8、在甲方进行大修、小修及停车时,对于循环水系统进行维护;
9、药剂质量的保证;每次药剂供货为完整密封包装,免费运输到甲方公司现场并将药剂搬运至甲方指定场所,并向甲方提供送货清单;完成药剂搬运后并清理甲方现场空药剂桶的安全回收,空药剂桶的残留化学药剂由乙方负责清理、处置,空药剂桶一旦离开甲方公司范围后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10、药剂检测出现一次不合格的提出警告并更换合格药剂,年度内出现两次不合格的中止合同。
附件1、投标承诺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报价单
附件4、企业资质
附件5、合同样本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
1、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其它一切要求投标。
2、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均为真实、完整、有效和合法的。
3、我们愿意接受并配合贵司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的管理,若我们在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贵司的扣罚。
4、我们理解、尊重并接受贵方按照自身的实际需要设定招标程序,组织评标、定标,选择最适合贵司的中标人,因此贵司不一定必须接受最低报价投标,对中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
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6、我们将对贵公司招标文件所涉及的贵公司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会以任何形式传播、泄露招标文件的内容以及最后的招标结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的 (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本人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
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水处理药剂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计 |
备注:以上价格为含税含运费价格。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要求提交。
附件4
企业资质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资质名称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5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LDZ-22-
一.标的、数量、价款 订单编号:
序 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1 | ||||||
2 | ||||||
3 | ||||||
4 | ||||||
合 计 | 人民币金额(大写) (含13%增值税) |
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所售货物均实行质量保征,质保期为货物检验合格后 6个月。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更换后,则该产品的质保期为其重新检验合格后的 6个月。因为卖方水处理药剂质量原因,未能将循环水处理达到买方要求而引起的设备清洗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包装桶回收;
货物所有权从卖方货物交付至买方仓库,并验收合格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归卖方所有。卖方负责免费回收水处理剂包装桶。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 送输方式:汽车送输。2)到达站(港):买方指定仓库(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3)费用负担:本合同货物运费由卖方承担。
五.合同总价:
(1)合同金额包括:日常处理药剂费用、劳务费用、增值税发票、运费及附件中所要求卖方所承担的其他费用。
(2) 卖方保证买方的系统正常运行,对于为达到技术附件中“性能指标”而增加药剂量所产生的费用,买方不予承担;如卖方所使用的药剂少于合同约定数量,则按卖方药剂实际使用量结算。
(3) 合同有效期为从首次加药起一年内(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卖方将买方要求采购的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水处理药剂的使用效果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如无技术及服务方面的异议,每季度开票一次,票到30天内付款,合同终止后如无技术及服务方面的异议则在30天内结清余款,否则按约定解决。
七.本合同违约的条件:
(1) 因一方违约,且使本合同不能履行,造成对方损失,守约方可追究赔偿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 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影响任何一方就己履行部分应取得的权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如调解不成则可按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 提交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守约方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卖方提供的加药设备在本合同执行完成后,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十.本合同至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一.报价书及技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 方 卖 方
公司名称(章)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章)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8号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连云港开发区中行 开户银行:
帐 号:530058208754 帐 号:
电 话:0518-82349762 电 话:
传 真:0518-82341779 传 真:
纳税人登记号:91320700776433102A 纳税人登记号:
日 期:2022- - 日 期: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