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的决定》(连创发【2012】1号),授予公司“市和谐劳动关系标兵企业”称号。
公司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重视职工教育培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职代会职能,依法实行民主管理; 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共享企业发展成果。2008年,公司被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劳动奖状单位,2010年,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市劳动保护示范工会和集团公司“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司工 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