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要做好“四宜”坚持“四重”
发布时间: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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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工作启动宜早不宜迟。对排查出来的一些苗头性、预警性、初发性矛盾纠纷早重视、早受理、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面对困难宜进不宜退。对于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必须拿出胆量,拿出气魄,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三要民意表达宜疏不宜堵。持之以恒地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接访”、“支部生活盐田、车间、工地”等活动,最大限度地让民情得以顺利上达、民愿可以充分反映、民智可以顺畅集中。四要矛盾调处宜解不宜结。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讲清楚政策、法律及程序,明确部门责任人,限期予以解决;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努力化解难题。
对照群众路线,坚持“四重”。一要注重依靠群众。始终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是实践和认识主体,是一切智慧的源泉”、“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全体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观点,真正在依靠群众上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二要注重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抢抓机遇,紧紧围绕“共架金桥,同享卓越”的战略目标,号召金桥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行动同步、工作同力、节奏同拍,推动金桥盐化大发展、大提升,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要注重守土有责。要按照集团公司、园区事业部、供电公司三级部署做好每项具体工作,完成经营指标。严格做到单位能解决的群众问题,不推给上级领导和机关,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四要注重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的透明机制,健全完善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群众参与机制,健全完善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民意、解决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信息收集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完善落实群众路线的监督惩戒机制,使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任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