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记载:一名库吏因监守自盗了一枚铜钱而被判处死刑。“判决书”上如此写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件事如果拿到今天来看,这样的重判无疑是错的。但富有哲理性的那四句话,着实耐人寻味。
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以,明者当防微杜渐,尤其是手里有点特权或掌管财物的人,更需要在每件小事上严格把好廉洁自律关。一身清廉,就能拒腐防变,活得高尚且坦然,赢得人们的信赖和尊敬。纵观报端披露的贪污腐化者,无一不是从小处开始堕落,或接受一次小吃请,或收受一点小礼品,或谋取一点小私利,继而一步步滑落泥潭跌入深渊。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是非抓不可的“大问题”。而想要抓好这个“大问题”,从“小事”抓起才是根本。
工会干部的杰出代表、仪征市总工会主席陈小星就是善于从细节做起的勤廉好干部。作为“一把手”主席,又身在经济发达地区,陈小星上下班完全有理由用专车接送,但是在长达几年的工会主席任上,除了工作需要,他从不要专车接送。凡是亲友拜访他,招待费也都自掏腰包。一次,一位战友来看望他,吃完饭结账时,由于钱带的不够,只好先由办公室主任垫上。事后,陈小星就把钱补给了主任,并坚持不允许主任报销这张发票。陈小星去世后,人们发现他的抽屉里有多张就餐发票,全部都有“不予报销”的字样。
由陈小星的勤廉风骨,使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件事。那是1987年,当时我在盐业系统某基层单位办公室工作。一天,我接待了上级公司纪委的一位老书记,负责安排他吃中饭。中饭极其普通,五六个人只有四菜一汤。按常理,这样的工作餐是很正常不过了。但是就餐过后,老书记主动掏出2元前和半斤粮票,交到了办公室。并且对我说:“吃饭要形成制度,必须要付钱”。而当时的惯例是所有陪客也要自己掏钱。只可惜这种风气没能很好地传承下去。
时过二十多年,陈小星又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又使我们看到了希望。其实,我们党是有许多优良传统的,“艰苦朴素”、“从我做起”等等,都是具体体现。勤政廉政工作不是不好抓,也不是抓不好,关键是没有从细节抓起,抓得不认真。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以陈小星为一面镜子,经常照照自己,反省自己。要按照《准则》的要求去严格要求、约束自己。细小之处见精神,细小之处看勤廉。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要把每一件细节小事做好,也不是特别容易的。只有从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处着眼,保持良好的精神境界,不存侥幸心理,像莲花那样出污泥而不染,像梅花那样经得起雪摧霜打,“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事,防腐拒变洁身自好,防微杜渐始终如一,叫一切诱惑无机可乘,那些邪恶污秽的东西自然就会对你望而却步、退避三舍了。(卢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