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型自卸汽车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需购置国6标准排放,中型自卸汽车一辆(带电动篷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项目需求。
4、交货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6、质保期:整车质保期1年。
7、最高投标限价:12.9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调试、检验、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类制造或生产或销售等类似相关经营范围)、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至2024年0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投标人为车辆生产厂家或有车辆生产厂家的经营授权(提供证明材料)。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7、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 1份。
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项目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交至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存款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
名称: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开山岛大道1号;电话:0518-88112823;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账号:11560188000077690;
税号:91320723588488405H。
2、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00)止;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可线上报名。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16139705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连云港市灌西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宵洋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67523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