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青口投资公司2023年水稻种植需要,现拟对以下化肥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口投资公司大新农场化肥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标的 |
物资名称 |
规格含量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 |
标的一 |
硫酸钾复合肥 |
N.P.K 15.15.15 |
50kg/袋 |
700袋 |
7000元 |
标的二 |
磷酸二铵 |
N:18 P:46 |
50kg/袋 |
3373袋 |
15000元 |
注明:以上物资费用包含货物的税费、装卸费用、运输费用;投标人投标标的数不受限,可投一个或多个标的。
3.送达地点:大新农场(具体以指定地点为准);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5.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6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投标的供应商如不足三家,根据规定不得开标。
二、投标人须知
1.截止至2023年01月01日公司成立3年以上,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化肥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化肥生产许可证》、《化肥标准》或《化肥经营许可证》(代理销售商)等齐全,守法经营,保证供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为经销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含50万)。提供的产品具有登记证号,生产批准证号和标准证号,投标报价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而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按提供的“三证”,即:《化肥登记证》、《化肥生产许可证》、《化肥标准》或《化肥经营许可证》(代理销售商),产品质量保证。如因产品质量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给采购单位造成各项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单位不予支付送货产品货款。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一年内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2小时以内响应,按需方提出的要求更换。
8.采购物资清单为2023年预定用量,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业务量,实际业务量还要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结账以实际物质采购用量为准,实际提供服务的地点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
9.投标人报价产品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方可按废标处理,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10.如有投标人为低价中标报价劣质产品、以次充好,致使招标方在生产中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产品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2.送货及结算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指定时间节点分批送货,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13.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采购及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培训、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可选择性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按标段报价)。付款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
2.验收:需方对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损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问题参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原则上由投标单位按货物需求进行投标,若规格不符,投标单位也可以根据自有包装规格进行投标。本次招标采购,确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化肥品种、规格、剂型和化肥单价。
4.中标成交原则:符合招标公告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谈判中标。
5.预算价:81.4万(若超过预算价,招标单位有权重新报价)
6.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需求采购合同。
7.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盖章有效,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不按投标文件要求或过时邮寄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本公告招标采购化肥品种、数量,需方按实际需求提前通知供方,最终合同成交和采购数量以需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四、提交材料
招标时,我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投标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或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化肥生产许可证、化肥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函(附件4);
(5)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证明(经销商需提供)(附件3);
(6)报价表(附件1)。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需向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以上表格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准),并截图银行回单作为凭证,若投标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者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视对本公告内容了解并认可。
单 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11520188000105189
开户行:江苏银行赣榆支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地点:青口投资公司泰祥会议室
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报出,不得修改。
七、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办法:现场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由从工作人员中产生,开标前由运营监管部、纪委现场随机抽取3-5人组成评审小组,并推选1名组长。
2.评标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产品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公示
中标者信息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网站和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签订《化肥购销合同》。拒绝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做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
十、标书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前。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盐场黄沙坨
联 系 人:刘先生 手机号15705194595
姜女士 手机号13180606797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