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口投资公司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项目 |
数量 |
备注 |
1 |
其他粳米 |
100吨 |
详情见招标文件 |
送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盐场黄沙坨(具体由青口投资公司指定地点为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指定时间分批交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2日下午4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本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接受分包;
6、相关的资质证书、批准文号等,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报价产品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方可按废标处理,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8、如有投标人为低价中标报价劣质大米、以次充好,致使招标方在生产中造成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送货及结算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指定时间节点送货,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10、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企业法人或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3、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及近一年内公司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4、投标报价函须加盖公章;
5、因近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可将投标文件及样品密封邮寄至青口投资公司处(投标人须提供1公斤投标产品样品,样品质量须与供货产品符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21年9月12日下午4时前需向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截图银行回单作为凭证,若投标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者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后3日内签订购销合同;未中标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视对本公告内容了解并认可。
单 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11520188000105189
开户行:江苏银行赣榆支行
五、招标文件获取:具体质量标准及规格等相关投标资料在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格文件后24小时内通过电传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产品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投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3时。
八、投标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泰祥公司二楼会议室(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盐场黄沙坨)。
九、招标联系人
姓名:葛苏
电话:13812435028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