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特清风
2024年第4期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2024年4月
目 录
1、廉政时评: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2
2、清风说要:实干为要………………………………………………4
3、廉政文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6
4、警钟长鸣:一次采购 两份合同…………………………………9
【廉政时评】
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从严管理监督强调用监督加压、彰显纪法约束的力度,鼓励担当作为强调用信任加力、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是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促进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营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良好发展环境。
准确把握预防与惩治的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惩治、治已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抓预防、治未病,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机关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心,完善未病先防、初病早治、精准诊疗、愈后防复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强化年轻干部和新提任干部纪法培训,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结合不同岗位干部精准制定廉政教育方案,让党纪活起来、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要及时咬耳扯袖,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和领导干部“政治画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发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要稳固惩治“后墙”,保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转变为敬畏组织、敬畏纪法的“不敢”,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
准确把握监督与推动发展的关系。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制造对立面,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又要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敢抓敢闯,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难免会有失误、差错,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宽容探索之失,又不搞“纪律松绑”,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用好情景式指导案例,推动广大干部亲而有度、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清而有为、放开手脚服务企业。要精准规范追责问责,问责精准能够激发担当精神,问责泛化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担多大的责就担多大的责,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着力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等问题,真正使问责精准、让干部服气。要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范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流程,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坚持一体推进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用好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与受处理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思想有偏差、情绪有抵触的,找准根源、耐心引导,促使其转化思想、转变认识;对心理有压力、工作有顾虑的,找准心结、悉心疏导,鼓励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行。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好释纪释法、解疑解惑、传道传情工作,释放党的政策策略的震慑力、感召力、说服力。要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坚持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回访前全面了解、回访中谈开谈透、回访后加强管理,避免“一处了之”。强化回访结果运用,对处分影响期满、真诚悔过改错、持续担当作为的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要树立鼓励担当作为“风向标”,发挥监督引导推动功能,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用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反面案例警醒警示,推动鼓励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来源:清风扬帆网)
【清风说要】
实干为要
“要不折不扣抓落实”“要雷厉风行抓落实”“要求真务实抓落实”“要敢作善为抓落实”。简而言之,就是实干为要。新征程上,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广大群众,都要争当实干家、行动派、奋斗者,用实干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用实干书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精彩。
“实”,最早见于西周金文,本义是富裕,家里有许多财物,由此引申为名词,指财富;作动词用,指充满。又引申为事实。还指实在、真实,用作形容词。实干,意思是实在的做。与此相关的词语中,“实干兴邦”“实干笃行”“真抓实干”等为人熟知。
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是说那些坐着看钓鱼的人,空自有羡慕的心情,指的是空想旁观不如实干。一百多年来,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党和人民百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辉煌成果的取得,靠什么?靠实干。回望过去,是实干使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展望未来,只有靠实干,才能抵达更为光辉的目的地。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是充满光荣梦想、也会有风险挑战的远征,需要我们都成为踏踏实实的实干家,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奋斗,不断推动“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奋勇前进。
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是干事的基础、成事的保证。当今世界,新情况新技术不断涌现,骄傲自满要不得,固步自封要不得,进步不快同样要不得。因此,要有强烈的“本领不够的危机感”,正视问题、发现不足,加强学习、补齐短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要将学习作为增能力、强本领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虚怀若谷、如饥似渴的学习状态,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干事本领,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实干出实效,需要埋头苦干,吃更多的苦、流更多的汗,真真切切付出更多的艰辛与努力。要有“工匠精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每一项工作,特别对重要节点、关键环节下一番细功夫、实功夫、笨功夫。要科学筹划,用心干事,适时“跳出来”观察,及时总结利弊,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提升。
实干,还要讲求格局和情怀。每个人要想有所作为,行稳致远,都得有一定的格局和情怀。党员干部更要有大局观念,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主动为大局增光添彩。陈云同志当年曾指出,一些干部起初是“干革命”,但随着官越做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因此,不妨经常扪心自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否做到?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先人后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来源:清风扬帆网)
【廉政文苑】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兴趣是激励学习的最好老师。“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讲的就是这个道理。领导干部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好学乐学。
——《大兴学习之风》(《论党的自我革命》)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出自《论语·雍也》。孔子认为,知之、好之、乐之是循序渐进的三种学习境界,懂得学习的人不如喜爱学习的人,而喜爱学习的人不如以学习为乐的人。“乐”是内在的心灵愉悦和满足,是治学中应当寻求的最佳状态,只有发自内心地热爱学习、乐于学习,才会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孔子本人就是一个乐学之人。《论语》开篇即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明确指出了“学”与“说(悦)”之间的关系。叶公向子路询问孔子是什么样的人,子路没有回答,孔子说可以这样形容自己:“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后来朱熹对此的解释是:“未得,则发愤而忘食;已得,则乐之而忘忧。以是二者俛焉日有孳孳,而不知年数之不足,但自言其好学之笃耳。”晚年的孔子依然执着于学习,“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从这些话语中,我们能够体会到孔子对学习的爱好,以及通过学习而感受到的快乐。人并非生而知之,亦非天生学而乐之,为什么有的人能从学习中感受到快乐?孔子曾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也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那些只想着通过学习收获富贵名利的人,对学习不可能做到好之,更做不到乐之。真正好学乐学的人,将弘道治学作为毕生的追求。只有学习是为了求道,才能真正让人好之乐之,在学有所得的基础上获得精神的富足。
翻阅古籍,读书学习之乐俯拾可见。“茶亦醉人何须酒,书自香我何须花”,这句诗道尽了古今多少读书人的心意。千百年来,无数有识之士既怀有“三更灯火五更鸡”饱读诗书以图济世安民的远大抱负,也从中找到“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的寄情诗书自得其乐的惬意情怀;既努力“以读书著文忧国爱君为事”,也将“春风吹到读书窗”作为人生之乐,以读书治学修养品格,充实人生。“檐间点滴新春雨,窗下青荧半夜灯”,“寒生点滴三更雨,喜动纵横万卷书”……不知不觉间时光流逝,不知不觉间书页翻过,读书之乐,古今皆同。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勤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鲜明品质。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通过学习提高本领、适应变化、掌握主动,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把全党变成一个大学校”,“全党的同志,研究学问,大家都要学到底,都要进这个无期大学”。陈云专门写了《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一文,指出:“我们好多同志总以为只要一天到晚不停地工作,就算尽了我们对党的全部责任,这种想法是很不全面的。一天到晚工作而不读书,不把工作和学习联系起来,工作的意义就不完整,工作也不能得到不断改进。”
在延安的窑洞里,昏黄的油灯下,毛泽东精读了大量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撰写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经典篇章。全党响应“来一个全党的学习竞赛”号召,涌现出许多学哲学小组,政治经济学研究会、哲学研究会、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相继成立,呈现出“吃小米饭,攻理论山”的氛围。
当时恶劣的环境、繁重的工作,给学习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但大家都随时随地见缝插针地学习。抗大学员行军训练,人人背上有块小黑板,行进时后面的学员可以继续学习,休整时坐下来就能当书桌。“认字就在背包上,写字就在大地上,课堂就在大路上,桌子就在膝盖上”,这则流传的顺口溜,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窘迫的环境中,党员干部仍能如饥似渴、不舍昼夜地学习,对学习发自内心地热爱、投入和重视,多么可贵。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让他们唯恐自己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能力本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学习的热情、劲头涌遍全身。
百余年来,一代代共产党人正是因为怀有这样的信仰信念和初心使命,始终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有条件要学,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学。因为重视学习,我们党得以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也是因为善于学习,思想进一步统一、力量进一步凝聚,我们党一次次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形成了以全党学习带动全民学习、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引领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大国建设的良好局面。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扎实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学习有多种动力,但最根本的动力还是理想信念。奋进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每名共产党员的使命与追求。“新质生产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共同富裕”“美丽中国”“人类文明新形态”……一个个关键词勾勒出了未来中国的蓝图,每个都是一门大学问,都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大兴学习之风,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来源:清风扬帆网)
【警钟长鸣】
一次采购 两份合同
“我自认为手段隐蔽,别人难以发现,但实际上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江苏省灌南县民政局财务部门原负责人李某迟来的忏悔。
此前,灌南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查阅县民政局账目时,发现该局在同一批石材采购过程中分两次付款,两次付款时附带的合同单价却不一样,一份单价为1450元,另一份单价为2900元。
采购同一批石材,为什么会有两份合同?石材价格到底是多少?
带着这些疑问,调查人员找到当时负责石材采购事项的李某了解情况。
“第一次付款是定金,当时约定的石材单价为1450元,因为我们从前期签订合同,到完成石材的运输、安装,时间跨度比较长,其间石材的市场价格上涨到单价2900元,因此,付尾款的时候就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李某的回答看似合理。
但调查人员随后在与石材场负责人核实时,却得知在此次石材采购过程中,石材价格并没有变动。查阅当时的出货单,也从侧面证实了他的话。
那第二份单价为2900元的采购合同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又仔细查阅了相关凭证,发现该合同虽是与石材场签订,但发票却不是石材场提供的,而是以惠某某的个人名义开具的。经与惠某某谈话得知,他是本地一名工程个体经营户,并没有向县民政局售卖过石材,是李某安排他去开的发票。
“是我心生贪念、心存侥幸,想从账上套取公款出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原来,在石材采购过程中,石材场的售卖单价一直是1450元,李某认为从采购到报账都是自己一手经办,不会被人发现,便伪造了单价为2900元的合同,提高了结算总额,从中虚增采购款并占为己有。
经查,李某通过类似手段先后累计侵吞公款60余万元,因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李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灌南县纪委监委已向县民政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工程结算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单位重要岗位人员履职用权情况,切实增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实效,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来源:清风扬帆网)
抄送:公司领导,各部室、车间。 |